重庆市巫山县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50名(具体岗位及详细情况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06-2007年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除计算机、财经、文秘旅游、法律专业外,其余专业的学历可放宽到专科。除师范专业毕业生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外其余不受教师资格证书的限制。
四、招聘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2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其中,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0周岁(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3. 符合任职回避要求和聘用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07年6月20日至2007年6月27日(双休日不上班),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重庆市巫山县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党政大楼二楼),联系电话:(023)57692625,57692618,联系人:孙培峰,齐孝来。
(三)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 报名要求
报考者根据报考类别及其学科(岗位)的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符合加分条件的提出来供相应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2007年应届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但须持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到指定地点报名。
考生本人无法亲自前来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2. 资格审查
由重庆市巫山县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根据《简章》规定审查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
3、开考比例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除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4.加分
在重庆市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者一年内,笔试成绩加5分(以团县委或县人事局证明为准)。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于2007年7月5日至2007年 7月6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初定于2007年7月 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专业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
报名时,考生可在报名点自愿购买《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复习资料自行准备。
(二)面试
面试比例为1:2 (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除外) ,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及加分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计算机、财经、文秘旅游、法律专业按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普通话水平等,满分100分。中等职业学校的其余专业考实际操作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公布方式为:面试完第二位考生后公布第一位考生成绩,以此类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2×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考核
(一)体检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同时结合本行业和岗位实际需要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报考专业或岗位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市巫山县人事局会同县教委对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仍按报考专业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员由重庆市巫山县人事局会同县教委组织公示,公示时间7天。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有关岗位要求,按报考学科(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
应届毕业生持学校证明报考但在2007年8月20日前未取得相应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时,仍按报考专业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各部门务必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巫山县人事局、巫山县教委负责解释。联系电话:县人事局专技科57692625,县教委人事科57685723。有关本次招聘的其他事宜,请随时登录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tour53.com.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