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二、培训内容:物流基础知识、仓储管理、销售与运输管理、库存控制与管理、采购与供应链管理、国际物流、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物流供需调查与分析、物流配送管理、物流成本管理、配送中心规划与管理、第三方物流。
三、培训学时:192学时,其中面授8天(64学时)
学费说明: 培训费, 教材费, 资料费 (2700)